重大事故的判定是根据不同的部门以及不同的人员伤亡的情况和财产受损的情况来进行的,相关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主要依据的判定标准是人员的伤亡的情况以及财产受损的情况。
一、刑法中重大事故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重大事故的判定标准在不同的部门规定都不同,按照人员的死亡以及财产受损情况来判定。在无法直接判断是不是重大事故的时候,可组织三名或三名以上有关专家,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的标准规范,进行论证和最终判定。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以及一般事故。
《刑法》中规定的“重大安全事故罪”共有四种罪名,分别有不同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七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三十八条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事故定义
1、事故:一般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2、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29死亡,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的事故一般指的是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直接经济的损失比较巨大。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以及一般事故。而具体划分的标准是根据人员的伤亡情况以及财产受损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