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

政治法律2023-08-06 19:24:21

单位的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

单位的财务负责人承担的责任包括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离职时的的交接手续等,此外,单位负责人不得报复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

一、单位的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

单位的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责任的规定具体如下:

1、单位的财务负责人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的责任

《会计法》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2、单位的财务负责人的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会计法》

第二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3、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离职时的的交接手续

《会计法》

第四十一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4、单位负责人不得报复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

《会计法》

第四十六条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二、单位的财务负责人是谁

《会计法》

第五十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单位财务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单位不同岗位的职员,都是有自己独特的职责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单位的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包括需要确保财务会计报告具有真实性、完整性等,若单位是被审计单位,那么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就需要将具有真实性、完整性的相关材料交给审理人员。

本文标签: 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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