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立案刑事拘留期限是多久

政治法律2023-08-06 19:18:39

公安机关立案刑事拘留期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立案或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不会超过37天的,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刑事诉讼法当中统一规定的,再为复杂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都不可以在没有取得批捕证的情况下,37天后还不放人。如果37天之内都没有获得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则需要变更取保候审这些强制措施。

一、公安机关立案刑事拘留期限是多久?

我国规定,刑事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 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1、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 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现在来看,公安机关基本上会在37天之内就尽快将案件调查清楚,刑事拘留也不意味着公安机关就一定会提请人民检察院批捕,可能在这37天之内,公安机关调查清楚了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后,公安部门认为被拘留的当事人无罪的也就会直接给释放了的,但是,超过刑拘期限公安机关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本文标签: 强制措施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