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费标准并不是固定统一的,跟财产分割的诉讼标的额有关,如果请求人民法院分割的财产不超过1万元,只需要交50元的诉讼费,以此类推,诉讼标的额的高低会影响到诉讼费的多少,收费标准在人民法院立案后会通知原告的。
一、财产分割纠纷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费和标的额有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民事诉讼费由谁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民事诉讼中,民事案件标的额的多少不受法律制度控制,原告在确定标的额的时候也必须要实事求是,因为一般情况下诉讼费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如果原告的标的额完全不符合实际情况,那原告败诉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