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国法律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在登记结婚时女方要彩礼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要彩礼这种民间习俗目前没有被法律制度所取缔。可是女方要了彩礼以后,没有跟男方办理结婚登记的,或者办了结婚登记后没有在一起生活的,男可以要求女方退彩礼。
一、结婚登记时女方要彩礼合法吗?
目前法律制度没有规定女方要彩礼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但存在以下情形是可以要回彩礼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针对以上的条件,第一项是要在给付彩礼后,双方缔结婚姻前。而针对第二、三项的规定,是双方已经存在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登记结婚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登记结婚时的彩礼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因为彩礼通常都比较高,对于这种民间习俗,目前还没有通过法律制度强行干预,彩礼的高低还是要男方和女方的家庭自行协商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