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状格式要求

政治法律2023-08-06 18:52:37

刑事辩护状格式要求

刑事诉讼辩护词格式范本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项的规定,我受本案被告人之委托,并由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为他辩护。写出相关的辩护内容即可。

刑事辩护状也就是法律当中规定的刑事辩护词,这是在刑事诉讼当中辩护律师向法庭提出的书面辩护。而这个辩护词也是有自己的格式要求的,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刑事辩护状格式要求是什么。

辩护词虽然没有统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但是在辩护实践中,大体上已经形成了一种较为固定的格式。

一般地说,辩护词有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组成部分:

首部包括标题、称谓和辩护引言。

标题:写“关于×××(被告人姓名)××案件的辩护词”或略写为“辩护词”。

称谓:一般写于“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或“审判长”、“审判员”。

辩护引言:其主要内容有三:

写明自己出庭辩护的合法性:单位受人委托,本人受单位指派。

写明发言前的准备工作(包括阅卷调查、会见被告人)等;

写明对法庭调查及本案件性质的基本观点。

正文即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其主要内容:

1、从对犯罪事实的方面进行辩护。通常有三种情况:(1)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根本不存在,或者部分不存在,可作无罪或罪轻的辩护;(2)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作要求延期审理,退回补充侦查的辩护;(3)起诉指控的事实虽然存在,但被告人具有不负刑事责任的法定条件,可作不负刑事责任的辩护;或者指控的事实确已作过处理,可作不应再予判刑的辩护等等。

2、从适用法律方面辩护。辩护人针对起诉书所援引法律的不当之处,进行揭露和反驳。援引法律不当,或者导致确定罪名不当,或者导致量刑偏重。被告人具有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未予考虑。辩护人应当阐明怎样理解和援引法律才是正确的,并提出自己对援引法律的意见。

3、从情理上进行辩护。这可以联系被告人的一贯表现,犯罪起因、犯罪后果,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紧紧抓住被告有利的情节和条件全面地分析;充分地说理,认真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律师的总结:

以上所述辩护理由的三个方面,并不是辩护词的全部内容,也不是每一篇辩护词都必须具备的,案件是千差万别的,辩护词的内容也是灵活多样。辩护要成功,其关键在于辩护的理由必须真实、充足、有力。写好辩护理由的原则是必须尊重事实和法律,善于有针对性运用事实和法律,切忌模棱两可和提出无理要求,更不能颠倒事实,歪曲法律。

原来刑事辩护词是没有固定的书写格式的,但是在实践中却形成了一种书写模式,也就是小编在上文中介绍的内容。司法实务中,刑事辩护词一般都是由律师书写的,这样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利益。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我们读法在线律师。

延伸阅读:

刑事辩护人范围包括哪些人?

刑事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刑事辩护代理有什么区别

本文标签: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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