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收取的财产输入不低于5千元那么就涉嫌犯了受贿罪,若虽然收取的数额没有这么高,但是受贿行为却导致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那么收取受贿者也涉嫌犯了受贿罪。
一、国家工作人员收多少钱算受贿?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二、受贿罪的处罚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三、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相同点是:犯罪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是,两者又有如下区别:
1、侵犯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
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贿罪是采取为他人谋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贪污罪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自已主管、经营、经手的公共财物。
4、主观方面的犯罪目的不同。受贿罪是为了取得他人或单位的公共财物,贪污罪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对于那些就职于国家机关的公民来说,不得利用自己的职权去收取财物,否则一旦收取的财物数额超过一定的标准,就会涉嫌犯了受贿罪。除了不能收取财物职位,也不能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因为如果刁难、要挟的行为造成了恶劣的影响,那么也会涉嫌犯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