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第74条中就监视居住是否折抵期限的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一般在住所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就不能折抵刑期。但如果是指定居所监事居住的话,这样的情况下除了要及时通知家属外,监视居住期间日后也是可能折抵刑期的,主要还是看日后所判的主刑是什么。
一、监视居住的时间折抵刑期吗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应逮捕被监视居住人的情形有哪些
2001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5项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予以逮捕:
1、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2、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3、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4、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的;
5、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的;
6、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经传讯不到案的。
不管是哪种情况下的监视居住,实际对犯罪分子判刑之后是否能折抵刑期,其实都不是很肯定的。首先在住所监视居住的,那么是肯定不能折抵刑期。但要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话,日后所判执行为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期间才有可能被折抵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