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效力是怎样的?

政治法律2023-08-06 17:37:59

国家赔偿法效力是怎样的?

国家机关和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依照以前的有关规定处理。发生在1995年1月1日以后并经依法确认的,适用《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

为了更好的维护我国公民的权益,法律制定相关的赔偿法,保障在国家机关等情况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公民的权益,公民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国家赔偿,法律也更加的公平公正,那么国家赔偿法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国家赔偿法简介

国家赔偿法主要是为处理以下情形、保障以下权利:涉及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经1994年5月1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第2次修正。《国家赔偿法》分总则、行政赔偿、刑事赔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其他规定、附则6章42条,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法律的对事效率

指法律对什么样的行为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事项。这种效力范围的意义在于:

1、告诉人们什么行为应当做,什么行为不应当做,什么行为可以做。

2、指明法律对什么事项有效,确定不同法律之间调整范围的界限。

三、法律条文中规定的对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即使制定了赔偿法,但也要求国家机关等尽量避免造成公民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法的效力执行的也比较严格,但还是应该提高并完善相应的办事效力和相关法律。


本文标签: 国家赔偿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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