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的含义以及刑拘检察院不予逮捕会国家赔偿吗

政治法律2023-08-06 17:24:35

国家赔偿的含义以及刑拘检察院不予逮捕会国家赔偿吗

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主要是通过支付赔偿金的方式来对当事人进行赔偿。目前来说,引起国家赔偿主要的原因可以分为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其中,刑事赔偿就是指司法机关可能在行使司法职权时对当事人造成了一定金钱或人身损害。那么,国家赔偿的含义以及刑拘检察院不予逮捕会国家赔偿吗?365律师小编为您解答。

一、国家赔偿是什么

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根据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正。该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

二、刑拘检察院不予逮捕会国家赔偿吗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综上所述,根据国家赔偿的相关含义,可以说刑拘检察院不予逮捕会国家赔偿吗的答案是肯定的。但是也要注意,即使是刑拘检察院不予逮捕,也有国家不承担赔偿的情形。同时,在申请国家赔偿时候还要注意究竟谁才是赔偿义务机关。如果您有此类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建议您直接与365网站的专业律师们进行沟通。


本文标签: 国家赔偿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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