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

政治法律2023-08-06 17:16:57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我们国家设置了许多关于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这些机关有助于帮助一些受害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当然不同的赔偿机关有不同的标准,那么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以及它们的职责何在,接下来读法小编将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国家机关因某种纰漏导致相关行为人无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后是需要对相关错判的行为人给予一定的补偿的,这种补偿就叫做刑事赔偿。刑事赔偿是有其相应的赔偿标准的,国家机关应按照相应的赔偿标准给予行为人刑事赔偿。根据2012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若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一、国家赔偿的赔偿请求人包括:

1、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3、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二、 赔偿义务机关包括: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不同的赔偿机关负责不同的事由,具体的赔偿措施要根据具体的赔偿委托内容。如果想要更详细的了解您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当面向律师进行咨询以获得更加权威的知识帮助。


本文标签: 国家赔偿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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