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刑事拘留,则不写。因为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处罚种类。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应该还有案子没查清,所以时间不能确定。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如果是治安拘留,处罚决定书上会写明拘留时间。
一、刑事拘留通知书没有时间合理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的时限是三天,三天之后,办案单位可以根据案情延长至七天(就是再加4天),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三十天(再加27天),在时间到之前,案件会被呈报给检察院,检察院在七天之内决定是否逮捕(此7天中继续关押嫌疑人),不逮捕的,立即放人。逮捕的,办案单位有两个月的侦查时间,在时间到之前移送检察院起诉,检察院有在一个月内起诉到法院,法院在接到检察院起诉书后一个月内作出判决。在整个过程中,嫌疑人一直被关押。
一般拘留通知书上面要写明属于行政而是刑事拘留,以及拘留的天数等信息。如果看通知书上载明的羁押地点是XX看守所的话,就是刑事拘留了。
拘留的时间,是肯定要写明的,如果没有,就是法律文书有纰漏,可以在法庭上提出程序不合法的质疑。但这项内容没有写的可能性很小。
根据公安部颁布的“刑事法律文书式样”规定,拘留通知书上不会注明拘留的长短,只会写明拘留对象的姓名及基本情况,拘留的理由,羁押的地点。
二、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在我国对社会和人民造成较大伤害的,我国的相关部门对这类刑事案件进行相应的判决。相关的刑事拘留通知书没有注明时间,属于合法的理由,又有案件的特殊性和案件的复杂性,相关的案件进行审理后,才能够处理这类刑事拘留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