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的辩护词,首先是需要对审判官的一些尊敬称呼,然后是辩护方律师对于整个案件的看法,尤其需要表明委托人不构成肇事逃逸的观点,接下来的辩护内容都是根据这一主题进行的,最后结尾就是综合所有的辩护内容,进行一个总结的。
一、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辩护词怎么写
交通肇事罪辩护词
辩 护 词
审判长、审判员:
安徽××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其辩护人,出席今天的法庭,依法为其辩护。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与国家公诉人共同商榷。
一、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构成交通肇事罪证据不足。
起诉书能认定被告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最重要证据是合肥交警大队于2003年9月6日作出的合公交马(2003)第22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该责任认定是错误的,理由如下:
(一)认定责任的事实是错误的。
××交警大队作出的合公交马(2003)第22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2003年8月20日5时55分,××驾驶皖B××号农用三轮运输车沿中山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盆塘沿地段时,与相同方向范××驾驶的非机动三轮车相碰撞……”这一认定是错误的。
1.从碰撞的部位看。
如果属相同方向相碰撞,只能是前后相撞,前后相撞必然是三轮车的后部与农用运输车向前突出的前轮发生碰撞,而事实上,从现场拍摄的现场图很清楚地看出,三轮车撞击在右侧后轮处,而农用运输车被撞击在左侧大灯处,这种情况只能发生在三轮车从农用运输车左侧拐弯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是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经过分析,诸多证据相互矛盾,不能够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证明不了两车相撞的事实。认定交通肇事罪的依据主要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和划分的责任,现在该案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因违反法律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无法认定被告人在该事故中相撞的事实并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请合议庭高度重视本案,充分考虑本辩护意见,依法判决宣告被告人XXXX无罪。
谢谢!
辩护人xxx律师
2012年8月31日
一般不构成一种罪行,那么辩护律师都是会以证据不充足来进行辩护的,因为只有在证据不充足的时候,才无法对一种罪行进行认定的。然后就是希望在审理的时候,能够对于委托人的罪行进行从轻处罚,如果可以能够获得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