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拘役与缓刑的区别在哪里?

政治法律2023-08-06 16:21:38

判拘役与缓刑的区别在哪里?

判拘役与缓刑的区别在执行方式不同,以及还有定义不同,再者就是性质不一样,同时还有适用的对象也是不一样的,拘役是由公安机关进行执行,而对于缓刑只要在此期间表现良好就可以不用再执行原刑期了。

(一)、执行方式不同:

拘役一般是在看守所执行;缓刑暂不执行收监,

(二)、定义不同: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三)、拘役和缓刑性质不一样。

拘役是在公安机关执行,一般期限不超过一年,而缓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考察,假如表现良好,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拘役也是一种刑罚,只不过是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的处罚,也会留有案底的。

拘役不是最轻的处罚,管制比拘役还要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四)、适用对象不同:

拘役适用对象: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体犯罪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以判处拘役。

缓刑适用对象: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度带之间,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综合上面所说的,拘役或者是缓刑是属于法院给予的判决结果,只要结果一出来当事人就需要履行,但对于拘役与缓刑两者是由区别的,拘役是属于实刑必须要在看守所执行,而对于缓刑是可以暂缓量刑,只要过了考验期就可以不用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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