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犯盗窃罪辩护的法律依据有被告人自动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某积极退赃,没有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且取得受害人凉解。被告人王某某适用缓刑。当事人已步入老年,且身患多项严重疾病,必须长期依靠药物来维持健康和生命,稍有不慎,便会有生命危险,非常不适合监内执行。
一,老年人犯盗窃罪辩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被告人自动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庭审中,被告人自动认罪,且真诚悔罪,在公安机关能积极主动交待了自己参与的全部行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办,并保证不再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的规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自动认罪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积极退赃,没有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且取得受害人凉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23条规定,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退赔,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三)被告人已步入老年,且身患多项严重疾病,必须长期依靠药物来维持健康和生命,稍有不慎,便会有生命危险,非常不适合监内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21条规定:对于老年人犯罪,要充分考虑其犯罪的动机、目的、情节、后果以及悔罪表现等,并结合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酌情予以从宽处罚。辩护人恳请法庭在审理本案时既体现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人性化,又体现了我们国家“宽严相济”的刑法原则。能本着以人为本,司法人性化理念,量刑时能充分考虑被告人患多项疾病的事实,予以从轻处罚。
(四)被告人适用缓刑。
最高法院1996年的司法解释规定,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刑法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因此建议对其适用缓刑。
老年人的犯罪的辩护需要一定的基础,但是只要符合有关条件都是可以进行的,但是最为重要的还是需要自己按照既定的标准进行合理的规范,否则事情的处理就会存在不少的争议,但是在有关的操作上需要自己依据实际进行分析,确保自己的核心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