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贩毒一般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认定,根据贩毒的数量还有情节的严重程度,毒品的种类结合来具体判定,情节较轻可以适当的减缓刑罚,追究刑事责任。
一、第一次贩毒判几年刑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次贩毒与普通贩毒量刑方法一样,只要实施了贩毒行为即构成犯罪,量刑一般会结合数量、毒品的种类等来具体判定。毒品一般分为鸦片或海洛因、甲基苯丙胺。若贩卖的是鸦片,不满二百克,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时,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百克至一千克的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等等。《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二、贩毒罪一般多久才判刑
贩毒罪受理后,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贩毒罪需要按照具体的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贩毒罪受理后,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