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超期羁押不仅严重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法制理念,亵读法律尊严,严重损害了公安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相信你在生活中也经常听到超期羁押这个词,超期羁押一般出现在刑事诉讼当中,是指司法工作人员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羁押期限关押犯罪嫌疑人,从而导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期限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下面,小编将具体为大家讲解什么是超期羁押。
一、什么是超期羁押?
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超期羁押不仅严重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法制理念,亵读法律尊严,严重损害了公安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超期羁押现象予以坚决的纠正和根除。
二、如何杜绝超期羁押?
超期羁押,说到底是一个程序违法的问题,程序违法实际上是主观方面的认识以及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问题,所以从根本上解决超期羁押的问题是完全可能的。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一)充分认识超期羁押问题的危害性,转变思想观念。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仅影响政法机关执法严肃性,妨害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还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原因。要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对超期羁押的认识,转变思想观念,把严格、公正执法作为各级政法机关的首要任务来抓。政法机关必须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提高办案人员依法办案的自觉性,深入学习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适用法律法规。强化法制观念,增强程序法的意识,杜绝“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思想,对法律高度负责,牢固树立证据意识、时效意识、赔偿意识及人权意识。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各项执法工作的制度化、正规化。一是认真实行换押制度,防止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级办案机关要认真执行换押制度,尤其是移送单位必须立即将换押证复印件或传真给看守所,接案单位应在接案后三日内及时到看守所换押;二是对羁押期限实行登记催办制度,准确掌握每一个被羁押人员的诉讼阶段和诉讼期限,将被羁押人员不同诉讼阶段的法律手续和羁押期限进行必要的登记,登记必须及时、准确、详细。催办制度是对即将超期的案件,由看守所催促办案单位及时予以办结或移送的一项制度;三是建立超期羁押处罚办法,制订《超期羁押追究责任办法》,把超期羁押与各政法机关的执法质量考核挂钩,把依法办案作为各部门年终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奖惩兑现。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执法临督力度。一是加强各单位及其内部监督。发挥法制、纪检监察和看守所监督制约作用,形成办案部门相互制约机制,杜绝不按规定审批延长羁押期限,防止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二是检察机关要加强法律监督,驻所检察室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对超期羁押的发现一件纠正一件,并定期通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三是各单位要对被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跟踪监督,并制定催办、纠正超期羁押方面的制度和措施,并与纪检、监察部门协调,从根本上促进办案人员严格依法办案。
(四)加强公、检、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公、检、法各部门进行刑事诉讼活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有效地执行法律,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共同努力杜绝和根除超期羁押现象,树立政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从上面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知道超期羁押的对象主要是在刑事拘留和逮捕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被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同时相关责任人员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更多超期羁押的法律知识,你可以到读法网站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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