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放人的情况是羁押期限届满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还未结束,这时候公安机关需要解除羁押措施,但可以变更成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还有一种需要完全释放当事人的情况就是,当事人不构成犯罪,那么公安机关需要立即释放。
一、侦查羁押什么情况可以放人?
1、侦察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结的,公安机关需要解除羁押措施。
2、经侦查后确认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需要立即释放。
二、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
1、一般情况下的逮捕期限
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
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如: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的逮捕期限
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查。
三、侦查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吗?
先行羁押日期能够折抵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按照现在公检法机关办案的严谨性来说,已经被羁押的嫌疑,随后又释放的这种情况比较小,因为如果嫌疑人不适合采取羁押措施,在一开始的时候就不会羁押当事人,已经羁押而后又无罪释放的,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