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绑架案提起公诉以后,法院通常会在受理检察院公诉意见之后的两个月内宣判的,最迟也不会超过三个月。不过,如果绑架案的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或者受害人家属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审理时间有可能会继续向后延长。
一、提起公诉后对绑架罪多久才判?
提起公诉后,对绑架罪一般会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审理时间可以向后延长。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绑架罪的判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三、绑架罪的定罪证据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由此可见,法院对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并不是固定的,法院需要对出具的判决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案,可以依法延长审理时间,且法院审理完毕之后,也不一定会当庭宣判,有可能会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