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重婚罪一般是需要坐牢的,但是由监外执行的情形的除外,无论如何都是要被判处刑事处罚的。需要注意的是,重婚罪是一项主观恶性十分恶劣的犯罪行为,因此犯重婚罪的会坐牢,但是,也是会有监外执行的情况出现。
一、犯了重婚罪需要坐牢吗?
犯重婚罪是否要坐牢是因案情而异的,如果当事符合缓刑的条件的,那么可以争取缓刑就不需要坐牢,还有一种就是需要坐牢的,但是当事人有条件进行监外居住,那么也是可以不用坐牢的。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二、重婚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的主体,由于重婚罪具有对合偶性的特点,单个人不能构成。
本罪主体为两种人:一是重婚者,所谓“重婚者”,是指有配偶而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人。“有配偶”是指男有妻,女有夫。这种夫妻关系,是指经依法登记而成立的夫妻关系,下包括事实婚姻。二是相婚者。所谓“相婚者”,是指本人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之结婚的人。无配偶的。人、原无婚姻关系的存在,与育配偶的人结婚也只有一个婚姻关系,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是无婚可重。但根据刑法规定,如果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可能构成重婚罪。根据法律要求,此种情况必须以明知他人有配偶为要件,不明知者则不构成重婚罪。
2、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3、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具体表现为:
第一、有配偶的人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如果行为人基于某些合理的依据,如认为自己的配偶已死亡而与第三人结婚的,不构成本罪;
第二,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如果无配偶的人受有配偶的人欺骗,误认为对方没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无配偶的入不构成本罪,而由有配偶的人单独构成重婚罪。
4、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第一,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相婚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
第二,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建立事实婚姻关系,相婚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建立事实婚姻关系。
所谓事实婚姻,即以夫妻名义同居共同生活的关系。在婚姻法上,对事实婚姻是不予承认和保护的。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按重婚罪处罚。可见,在实践上对事实重婚是以重婚罪论处的,所以,这里所说的“结婚”、“重婚”,我们认为既包括正式登记结婚,也包括未经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这并非是对事实婚姻的法律承认,而是为了更好地惩治犯罪,保护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关系。
如果是我国的犯罪行为人犯重婚罪的,此时肯定会被予以刑事处罚,需要注意的是,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此时是需要及时的调查取证的,但是是需要以合法的方式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