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预备也属于犯罪行为,需要追究相应的责任,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预备犯来说,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抢劫预备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没有危害社会的,也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一、法律上规定的抢劫预备构成犯罪吗?
抢劫犯罪预备也构成犯罪,需要定罪,情节显著轻微可不认为是犯罪。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抢劫罪本身就是一种暴力犯罪,使用暴力并不是本罪加重的情节,所以抢劫罪一般判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但是有法定加重情节的,量刑最高可以达到死刑。
为抢劫犯罪行为作预备的,准备的犯罪的人属于预备犯,可按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有抢劫行为、抢劫预备的,公安机构应予立案侦查。
抢劫罪指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又或者是保管人使用暴力又或者是胁迫又或者是其他方法后,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触犯本罪的,会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
二、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有什么区别?
1、主观特征上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以满足耍威风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为动因,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犯罪动机多种多样。
2、客观上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抢劫罪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3、客体上不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抢劫预备构成犯罪,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在主观特征上存在差异,一种是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一种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虽然这两种罪名的犯罪主体与犯罪主观方面相同,但所侵犯的客体不同,在客观方面的表现行为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