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2、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3、案件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的判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不予认定。
如果一个罪大恶极的犯罪嫌疑人被执行死刑的话,相信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但是如果有些人是因为一些外在的因素导致法院出现错判的而被判处死刑的话,相信这个时候大家都希望法院可以将他进行改判,还他一个公道,那么哪些情况可能使犯罪嫌疑人从死刑到无罪?
1、无罪判决
(1)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2)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3)案件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的判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不予认定;
(4)被告人死亡,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2、不负刑事责任
(1)被告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同时作出对被告人强制医疗的决定)。
3、终止审理(裁定)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2)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本文论述的重点是针对“活人”的无罪释放,因此这里只在审判阶段介绍终止审理,其他阶段的篇幅所限就不再介绍。)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被告人死亡而裁定终止审理,或者被告人脱逃而裁定中止审理,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另行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在被告人上诉的共同犯罪案件中,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未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构成犯罪的,应当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裁定。
“无罪释放”可能存在的形式已经在前文中有了详细的分析。刑事诉讼的特殊性,决定了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针对不同的情况处理方式也多种多样。不仅涉及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涉案财产。更是关乎其个人自由。在看过这繁杂的“无罪释放”的规定之后,更能体会到自己或者亲友遇到“大事”时,请一个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的重要性。专业的刑事律师可以精准的把握不同刑事诉讼阶段该采取的措施,才会视案件情况有针对性的谋求“无罪释放”。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还是规定了不少的,当然对于一般的情况来说如果案件存在诸多的一点,或者是证据不能形成证据链的话,那么一般来说法院是会宣布无罪的,但是对于未成年来说国家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不能判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