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超期羁押的监督规定是什么?

政治法律2023-08-06 14:40:33

公安超期羁押的监督规定是什么?

公安超期羁押的监督可以通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超期羁押的处罚措施来体现。超期羁押这种手段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对于被超期羁押的人员权利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因此规定相关责任人员需要承担责任。

一、公安超期羁押的监督规定是什么?

公安超期羁押的监督可以通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超期羁押的处罚措施来体现。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是指从逮捕开始计算,一般羁押期限是自逮捕后2个月内。超期羁押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对被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要是确认司法工作人员真的属于超期羁押的话,除了要对被羁押的人进行国家赔偿外,相关人员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考虑到特殊刑事案件的需要,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羁押期限作了灵活的规定。具体有:

1、《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3、《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刑事诉讼法》第159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二、当事人被超期羁押是否属于程序违法

超期羁押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对被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要是确认司法工作人员真的属于超期羁押的话,除了要对被羁押的人进行国家赔偿外,相关人员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般情况下,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为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为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

(1)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为超期羁押;

(2)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为超期羁押;

(3)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

我们国家为了尽快的办理相关刑事类型的案件,公安机关是有权利进行羁押。但是羁押活动同样的也是有期限规定的,否则超期羁押的话,责任人员是需要受到一定的处罚。

本文标签: 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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