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的服刑期限是无法回答的,因为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本身不是固定的,其次,《刑法》中并没有统一规定数罪并罚的服刑期限,数罪并罚的服刑期限,由法院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确定。
一、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并罚服刑期限是多久?
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并罚的服刑期限无法准确回答,数罪并罚的服刑期间由法院在法定范围内确定。
《刑法》
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并罚判刑后可以减刑吗?
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并罚判刑后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减刑。根据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总的来说,刑事案件中数罪并罚的最终服刑期限是由法官在法定范围内自由裁定的,这里还要注意,如果是同一个犯罪嫌疑人对同一位受害人实施了虐待行为,不会按照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的,数罪并罚的服刑期限是,同一个犯罪嫌疑人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