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后,是不可以接见的,也不能探视,拘役是短期自由刑,时间在1~6个月之间,在拘役期间,犯罪分子要参与劳动,能够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得到执行机构的批准,每个月可以回家1~2天。
一、被判处拘役可以接见吗?
判拘役不可以接见,家属也不可以去探望,但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拘役是刑罚的一种,它限制的是被处罚人的人身自由,拘役期间不允许用手机对外联系,但是可以通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在数罪并罚中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拘役就是主刑的一种。即将轻罪犯人短时期的监禁在一定的场所,剥夺他的自由的一种刑罚。拘役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为十五日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可以到一年。被判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构就近执行。拘役由公安机构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方式,由公安机构就近实行关押改造。拘役是介于管制刑和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算是较轻的一个主刑。适用于犯罪性质轻微但是仍然需要关押的犯罪分子,关押时间短期,并且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给个月可以回家一到两天,可以参加劳动并酌量获取报酬。
二、谁是拘役的执行机构?
根据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构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刑人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构设立的看守所执行。执行机构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构,在中国是指公安机构。
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构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拘役期间一般不可以探视,公安机构的看守所,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役,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被判拘役的犯人需要参加劳动改造,可以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经过执行机构的批准,每个月可以回家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