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公诉机关是人民检察院,除了自诉案件之外,其他的刑事案件基本上都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即便是监察委负责调查的案件,也不能直接由监察委起诉,都要移交给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还可以纠正司法机关的那些违法活动。
一、我国的公诉机关是哪个机关?
公诉机关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其监督方式主要是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纠正有关机关的违法活动和对案件提起上诉和抗诉。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监督从范围上包括三方面:
一是对司法机关,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及劳改机关和劳动教养机关进行监督;
二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进行监督;
三是对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刑事案件中检察院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综上所述,在我国,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的司法机关只能是人民检察院,而且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是检察院经过审查以后,确认当事人构成了犯罪,且当前的定罪证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