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当在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答复。
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