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入罪标准是达到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的。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第134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在生产作业过程当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严重事故的情况之下,将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
一、生产安全入罪标准是怎样的?
原则上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准。
《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安全生产事故罪的处罚是什么?
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3)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如果要从事相关的生产作业活动的话,必然是需要遵守安全管理规范的,如果因为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而发生非常严重的重大安全事故的状况之下,是需要承担相对应的责任的,这一点是需要明确的。具体承担的量刑幅度大小应该是根据实际的严重后果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