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精神病的一方失踪,认定婚姻无效后,只能去法院起诉,再来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婚姻无效是自始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此时所获得的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平均分割。
一、患精神疾病失踪无效婚姻处理方法有什么?
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去法院起诉,婚姻无效双方不享受法律上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跟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就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精神病一般不会被认定为是无效婚姻,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这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结婚时并未处于发病期,所患的精神病不属于重型精神病的,婚姻有效,配偶不能主张婚姻无效。
二、无效婚姻的财产怎么办?
无效婚姻是自始至终都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无效婚姻在宣告婚姻无效前,其存续期间的财产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一般情况下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财产共有双方根据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该财产。但是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在无效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财产中存在重婚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则这笔财产不属于无效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共有财产,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当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这项规定主要是针对事实婚姻关系解除时财产分割的纠纷,但是对于无效婚姻同样具有效力。
三、婚姻无效共同债权、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或所承担的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
(2)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来源于双方的共同劳动所得、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则由双方共同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
认定婚姻无效后需要协商处理,无效婚姻的财产归个人所有,不能算在婚内共同财产里,无效婚姻,自始至终都不具备法律效力,在日常生活中存在无效婚姻的情况,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认定婚姻关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