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的基本原则是:1、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2、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3、司法鉴定客观性原则。4、司法鉴定公正性原则
诉讼中往往有的问题需要司法鉴定的帮助,通过专业的知识进行判断,从而给出鉴定意见。当然司法鉴定的实施肯定也是有一定的原则的,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司法鉴定更是有严格的要求和需要遵守的原则。
一、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二、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
司法鉴定活动坚持独立性原则,是由于科学技术自身的特殊性和鉴定结论的证据要求所决定的。从本质上讲,司法鉴定活动是鉴定人提供证据材料的活动,这种活动必须独立进行,才能有利于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科学性、真实性、公正性。鉴定活动的独立性是鉴定结论客观性和公证性的保证。
三、司法鉴定客观性原则。
司法鉴定的客观性是鉴定活动的生命。其根本要求,就是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如果鉴定结论是虚假的,鉴定活动就无客观性可言。如果鉴定结论具有片面性,说明鉴定活动客观性差。
四、司法鉴定公正性原则。
司法鉴定公正性原则是司法鉴定结论和司法鉴定活动的服务对象—诉讼活动所追求的目的之一。司法鉴定公正性原则,体现在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和鉴定主体公正三个方面。
司法鉴定主要有合法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公正性原则这四项基本的原则,可以帮助司法鉴定工作更好的进行,以上文章对每项原则也做了具体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