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一般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同时需要处以罚金或者是单独处以罚金,罚金的范围在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两倍以下。最高可以处以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单位犯罪的需要对单位进行处罚。
一、生产伪劣种子罪既遂判多久?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犯生产伪劣种子罪,依其情节分别承担以下刑事责任:
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土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生产伪劣种子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界限是什么?
认定本罪要注意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其主要是:
(1)本罪一般是出于非法牟利的目的,后罪则是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
(2)本罪在客观方面一现为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并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行为与结果之间并非直接相连,而是通过消费者购买并使用了所生产、销售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后才发生危害结果的。生产、销售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而后罪则是采用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等直接方法破坏生产经营,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直接相连,没有被害人从中介人这一因素;
(3)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对象具有不特定性,后罪的客体则是某一单位的生产经营,对象具有特定性;
(4)本罪的主体不仅限于自然人,而且还包括单位;而后罪的主体则只有自然人才能构成。
生产伪劣种子罪在认定的时候需要和破坏生产经营罪作区分。生产伪劣种子罪一般是以非法牟利作为目的,而破坏生产经营罪,一般主要是以泄愤报复作为目的或者是有其他个人目的。生产伪劣种子罪量刑一般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