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同意司法鉴定,有多个救济手段,首先可以去申请重新鉴定,向不同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或者向行政机构投诉,提供原来司法鉴定存在错误的证据。重新鉴定的次数并没有限制,当然,要想推翻之前的鉴定结果,必须有充分证据。
一、当事人不同意司法鉴定怎么办?
1、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
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
3、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细心的当事人会发现,正规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首页会有一份“声明”。其内容往往包括什么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之类的话语。
二、司法鉴定意见书是怎么出具的?
1、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2、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3、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4、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一式四份,三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委托人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司法鉴定意见书。
综上所述,司法鉴定在民事或者刑事诉讼中应当较多,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要想否定其效力也有多种办法,比如去申请重新鉴定,自己收集证据推翻,或者去司法局投诉,阐述原来鉴定程序有误,存在重大瑕疵。重新鉴定的时间是不算入举证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