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不能够监外执行因为两者根本不是同一个时间段的具体措施。取保候审通常是在当事人还没有被判决之前就有的一种强制措施,但是一旦对当事人做出监外执行的决定,就表示对当事人的判决已经是出来了。
一、取保候审能监外执行吗?
不能。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是适用于不同阶段的两种措施,两者之间不受影响。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判决前采取的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而监外执行是对于服刑期间的罪犯,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正是因为取保候审是用于在判决之前监外执行适用于在判决之后,所以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不能够一概而论,自然也就不存在取保候审并且监外执行了。但是在两个强制措施的申请条件中可能存在着交叉点,比如说都是生活存在着严重疾病等等的,就可以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