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主要是侵犯了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当事人主观方面是存在着故意的行为,明知道该信息系统是禁止外人入侵的,但是依然用相应的手段入侵该系统,并且对该系统进行控制或者是进行改写,造成了一定损失都是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一、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的构成四要素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行为人是否为营利的目的提供程序、工具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量刑标准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量刑标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因此当事人如果是自己做出了侵犯国家信息网络的行为,而且明知道是故意的行为,还依然要实施,如果因为实施的行为造成了信息网络安全并带去了一定的损失,那么通常都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如果是情节稍微严重,那么量刑是会加重的,就算不是自己本人入侵系统,而是靠帮助别人提供工具,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