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毒脏罪的构成要件有客体要件和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例如该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嫌疑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客观方面实施了窝藏毒赃的行为,这种行为主要侵犯了我国对于毒品的管理和办案机关的正常活动。
一、窝藏毒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用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毒品、毒赃而故意予以窝藏、转移、隐瞒,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志之一。如果事前有通谋的,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以共犯论处。
二、构成窝藏毒赃罪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
(一)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窝藏毒赃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四、构成窝藏毒赃罪法院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被告人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又要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情况,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综合考虑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形势,确保刑罚目的的实现。但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对被告人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平衡。
综上所述,同时满足以上四方面构成要件的,可以认定当事人构成窝藏毒赃罪,构成窝藏毒赃罪的,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并不是固定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判处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3~10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