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人轻微伤一般拘留5至10天,并罚款200至500元。若殴打的是14岁以下的人,或60岁以上的人、孕妇等,拘留时间和罚款都会增加,将拘留10到15天,罚款500至1000元。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上诉至法院。
一、打架致人轻微伤一般拘留多少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对处罚不服怎么办?
如果对公安机关的处罚不服,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二个月内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可以在接到复议书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故意伤害、殴打他人案件,伤情程度应当以法医鉴定意见为准。故意伤害、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及以下的,属于治安案件,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双方自行和解或由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是否形成协议依双方的意愿。公安机关一般不会插手处理,但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或和解协议显失公平等情况除外。
2、一方或由群众报案至公安机关的,公安机关在接报案后应当调查案件事实、固定和收集证据。在案件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主持调解,调解原则上进行一次,必要时可以再进行一次,调解应当制作《调解笔录》。如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协议且履行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罚,调解达成协议的办案单位应当制作《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如经调解,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此时公安机关程序结束,民事赔偿问题由被侵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打架致人轻微伤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拘留时间一般是五天到十天,并且罚款,但如果是多次打架斗殴,打伤多人,打伤的人是孕妇、60岁以上老人等拘留时间为十至十五天,如事件不严重且双方私下和解了则公安机关不会再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