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法庭开庭审理时允许家属辩护,这是由于刑事案件的被告、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也可以成为辩护人。这些辩护人,可以接触到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对于家属是辩护人的情形,不得因为想要减轻或者是免除刑事案件的被告、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受到的处罚,就擅自实施销毁证据等的行为。
一、刑事案件法庭家属能辩护吗?
刑事案件法庭开庭审理时允许家属辩护但是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二、刑事案件辩护人的职责
《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辩护律师必须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辩护。在辩护过程为必须自始自终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必须依照事实和法律。律师辩护的侧重点是依法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并对定罪量刑提出辩护意见。
三、刑事辩护人的保密义务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是可以自行辩护的,若涉案人员的亲属是涉案人员的辩护人,那么法院也会允许刑涉犯罪嫌疑人、被告的亲属在法庭上进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