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不引渡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政治法律2023-08-06 11:53:39

死刑不引渡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死刑犯不引渡原则,是指根当一国请求另一国准予引渡一犯罪回到自己国家接受审判时,准予引渡的国家提出的条件,即不得对该罪犯处以死刑,否则不予引渡。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被引渡国废除了死刑而引渡国尚保留死刑的情况下。

一、死刑不引渡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所谓死刑犯不引渡原则,是指根据请求方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引渡请求所针对的犯罪被判处死刑,除非请求方作出被请求方认为足够的保证不判处死刑,或者在判处死刑的情况下不执行死刑”,否则,被请求方“应当拒绝引渡”。

所谓量刑承诺是指由请求引渡或遣返犯罪嫌疑人的国家司法机关向被请求引渡或遣返的国家作出引渡或遣返该犯罪嫌疑人回国受审后减轻刑罚处罚,包括本应罪该判处死刑而不被判处死刑或判处死刑不予执行的许诺或保证。这其实是为了避免因适用“死刑犯不引渡原则”而最终导致引渡和遣返不能实现的一项国际法律变通制度,是国际上的一种通行做法。

量刑承诺具有国内法和国际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五十条规定,“对于量刑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对被引渡人追究刑事责任时,司法机关应当受所作出的承诺的约束”。虽然中国引渡法没有明确规定死刑犯不引渡变通做法问题,但从引渡法对量刑的承诺的规定内容上应当理解为包括了不适用死刑的量刑承诺。

目前,这种国际引渡变通制度得到了国际条约的认可,也在我国的引渡实践中有所体现。根据《联合、国引渡示范条例》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按请求国的法律作为请求引渡原因的罪行应判处死刑,除非该国作出被请求国认为是充分保证,表示不会判处死刑,或即使判处死刑,也不会予以执行。”最近,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引渡条约》是中国首个明确规定对被引渡人可以作出不判处或不执行死刑的承诺的引渡条约。在实践中为了实现对犯罪嫌疑人的引渡或遣返,根据国际引渡条约和各国的国内法规定,各国有就“不判死刑”或“不执行死刑”对外作出承诺的做法和惯例。

二、引渡的条件

(一)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均构成犯罪;

(二)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均可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罚;为了执行刑罚而请求引渡的,在提出引渡请求时,被请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为六个月。

对于引渡请求中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多种犯罪,只要其中有一种犯罪符合前款第二项的规定,就可以对上述各种犯罪准予引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引渡的正常进行,加强惩罚犯罪方面的国际合作,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之间的引渡,依照本法进行。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进行引渡合作。

引渡合作,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引渡的基本原则

(一) 双重犯罪原则:是指被请求引渡人的行为,必须是请求国和被请求国都认为是犯罪,并可以起诉的行为,反之,则不能引渡。

(二)罪名特定原则:又称同一原则,指请求国在将被引渡的人引渡回国后,必须以请求引渡时所持罪名审判或惩处,不得以不同于引渡罪名的其它罪行进行审判或惩处。

(三)政治犯不引渡原则。

(四)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

量刑承诺在国国内法上有实体法支撑。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于量刑承诺的决定机关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引渡人刑事责任时受最高法院作出的承诺的约束。

本文标签: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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