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其实就是对活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的,一般在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和医疗纠纷当中比较常运用到的就是法医临床鉴定,其中包括基本信息、检案摘要、检验过程、分析说明、鉴定意见和落款。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其实就是对活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的,一般在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和医疗纠纷当中比较常运用到的就是法医临床鉴定。把医临床鉴定对医学上的专业知识有很高的要求,而且司法鉴定机构也并不可能当时就把司法鉴定书下达到当事人手中的,所以在此之前可能就有很多人特别的好奇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法医司法鉴定书
1、基本情况
委托人:XXX
委托鉴定事项:
受理日期:
鉴定材料:
鉴定日期:
鉴定地点:
在场人员:
2、检案摘要
3、检验过程
4、分析说明
5、鉴定意见
6、落款
二、关于法医临床学鉴定的概念
1、法医临床学是运用临床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上有关活体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
2、法医临床学检验的对象是活体和文证。活体检验是为了确定被鉴定人的损伤情况、生理状态、病理状态及各器官功能状态而进行的人身检查。文证审查是鉴定人根据提供的临床资料等书证内容进行审查分析、研究的过程。
3、法医临床学鉴定是通过活体检验和文证审查,运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的过程。
4、专科检查是指本中心开展的临床专科检查项目,包括眼科检查、耳科检查、精神病检查等,目的是确定相关损伤及功能情况,并出具检验报告。
5、辅助检查是指鉴定人在法医临床学的鉴定过程中,就专科问题委托本中心相关专业人员对被检验人或物进行的检查。包括神经电生理检查、精神智能状态的评定、组织病理检验、DNA检验及文件检验等。
6、病历资料不全是指仅有诊断证明书或影像学报告,而无被鉴定人详细记录和影像学资料,不能全面反映被鉴定人伤情或病情的情况。
三、鉴定原则
1、应使用无创性检查方法,对于必须使用有创性检查方法的,应提前向被鉴定人说明。
2、在活体检验中,禁止使用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有伤风化的行为。
对涉及功能的损伤程度鉴定,原则上应在损伤后的三个月以后进行。伤残程度鉴定原则上应在伤后 3-6个月以后进行评定。
3、单纯以文证审查方式出具鉴定文书的,应具备下列条件:被鉴定人因客观原因确定不能接受检验的;符合损伤程度评定标准中以原始损伤鉴定的规定;经送检验单位确认的文证资料真实、可靠。
在司法鉴定书当中,包括鉴定的时间,鉴定材料,鉴定日期,鉴定的结果,整个检验的过程和最后的落款等这些内容的。其实大家最关心的应该就是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意见,至于说鉴定书的整体格式到时候拿到手中了以后就一目了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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