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批准逮捕书中,要写清嫌疑人姓名住址、逮捕的事由及法律依据,并提出检察院批准逮捕,后面由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字。公安机关会将批捕书和其它犯罪材料一并提交给检察院,如检察院批准,则由办案人员执行。
一、提请批准逮捕书内容是怎样的?
提请批准逮捕书
[ XXXX ] X公捕字第XX号
犯罪嫌疑人__,性别,年龄,民族,地址,现羁押于__。
简历:__
根据本局所查获的证据材料证实犯罪嫌疑人犯有下列罪行: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__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条,涉嫌XXX罪 有逮捕必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此致
XX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
公安局(印)
年 月 日
二、公安机关逮捕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4、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对嫌疑人采取刑拘措施后,往往会申请批捕,要准备提请逮捕书和其它材料,由检察院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在提请批捕书中,要写清嫌疑人具体信息、申请批捕的事由,比如涉嫌何种犯罪,及法律依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