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立案条件包括煽动军人逃离部队行为发生在战时、或者煽动三人以上逃离部队等。公安机关在发现满足立案条件之后,需要立案并开始对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案件展开侦查。
一、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1、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立案条件具体如下,且满足其中一种条件,应予立案追诉:
(1)煽动三人以上逃离部队的;
(2)煽动指挥人员、值班执勤人员或者其他负有重要职责人员逃离部队的;
(3)影响重要军事任务完成的;
(4)发生在战时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以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作为犯罪构成要件。如果行为人实施了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或者军人家属、亲友确有困难,而写信劝说现役军人早日退出现役的,都不构成犯罪。
3、行为人煽动军人逃离部队后,又组织逃离部队军人实施其他犯罪活动的,应当分别定罪处刑,实行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是为了实施武装叛乱、暴乱或者投乱叛变、叛逃行为,这属于吸收犯,应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武装叛乱、暴乱罪或者投敌叛变罪、叛逃罪定罪,从重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二、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的犯罪构成是同时满足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的客观要件、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的客体要件、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的主观要件、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的主体要件。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管理秩序。建立正常的管理秩序,保证部队满员,是完成作战、训练、战备、值勤等任务的需要。煽动现役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违反了规定的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国防建设的义务,严重妨害了部队管理秩序,削弱了部队战斗力,影响了部队完成各项任务,危害了国防利益。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军人逃离部队是违反军纪的行为,仍然煽动其逃离部队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有的是怕被煽动人受苦、打仗身亡;有的是想为被煽动人找工作,让其多赚些钱;有的是对部队不满,意在瓦解其士气等等,但无论动机如何,都不会影响本罪成立。
不管是军人、还是其他的公民都不得煽动其逃离部队,否则若是煽动行为人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且煽动行为造成的后果严重,那么可能相关国家机关会认定煽动其逃离部队的行为构成煽动其逃离部队罪,罪名成立后有被逮捕、甚至是被法院量刑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