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遗嘱司法鉴定申请书

政治法律2023-08-06 09:47:20

我国遗嘱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XXX。请求事项:请求对被告……提交的“X遗嘱”内容某……真实性进行鉴定;事实和理由:XXXXXX。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XXX。XXXX年XX月XX日。

人们对于自已即将离开人世,却有许多事还未安排妥当之时,习惯用遗嘱来继承我们的意愿。者本是一种美好的寄托,但却也有非法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寄希望于遗嘱内容,甚至非法篡改遗嘱内容已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时,遗嘱司法鉴定申请书便能以一种公平公正的形式来维护遗嘱的真实性。 接下来,365律师将和大家分享关于我国遗嘱司法鉴定申请书的相关内容。

遗嘱定义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是公民生前对其死后遗产所作的处分和处理,以及其他事务的嘱咐或嘱托。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而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实质要件如下: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继承法》 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若遗嘱成立,但诉讼当事人对于某些证据的真实性存在争议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其是否为真实有效的。

对案件中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提出申请是司法鉴定的第一道程序。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规定,司法鉴定提请实行与举证责任相一致原则,凡是有举证责任的诉讼当事人和侦查机关均有司法鉴定提请权。

那么申请司法鉴定有哪些要求呢?

1、在不同的诉讼活动中,由于举证责任分配不同,司法鉴定提请权有一定差别。在刑事诉讼中,侦查初期申请司法鉴定主要是侦查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及其家属;在侦查中后期和起诉、审判阶段,需要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主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请。刑事自诉案件中涉及专门性问题的鉴定,主要由被害人一方提请,如果被告方有相反证据或对原告方提供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也可申请初次鉴定或重新鉴定。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有举证权或负有举证责任,提请司法鉴定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

2、提请司法鉴定主要采取书面形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方式申请鉴定,但司法人员应对其申请进行如实记载。司法鉴定申请书,应当写明案由、鉴定对象、鉴定理由、鉴定要求、拟聘请的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

3、诉讼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鉴定用、的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最后遗嘱司法鉴定申请书内容应包含哪些内容呢?最后遗嘱司法鉴定申请书内容如下:

申 请 人:

请求事项:

请求对被告……提交的“X遗嘱”内容某……真实性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遗嘱,是人们对自己去世后的财产做的安排。一般情况下,都是为了避免自己去世后,子女出现争夺财产的情况,导致家庭矛盾出现。我国遗嘱司法鉴定申请书?遗嘱的真实有效性,有时候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不可避免有些子女为了自己的私欲,捏造事实,杜纂遗嘱内容。


本文标签: 司法鉴定  刑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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