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在我国预备犯是犯罪吗,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一、在我国预备犯是犯罪吗
是犯罪。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犯罪预备的处罚,必须要认定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根据《刑法》第22条规定: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已经实施了犯罪的预备行为。
即已经实施了准备犯罪工具或者制造犯罪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而不是单纯的犯意表示。
(2)罪行为必须在预备过程中停顿下来。
如果犯罪行为没有在预备过程中停顿下来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则构成其他犯罪形态。
(3)罪行为在预备过程中停顿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如果是基于行为人以内的原因停止犯罪,则是犯罪中止。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
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实施犯罪,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害,但对社会是存在着显而易见的潜在危害的,如不加以制止和惩罚,无疑最终会导致犯罪的实施,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害。
二、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1、为犯罪准备工具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改造、找寻、购买等多种方式,其目的是为犯罪准备最合手、适用的工具。
如为杀人而购买刀子,或自制利刃、火器等,为盗窃准备撬压工具、攀登工具等,为投毒购买毒药等均属为犯罪准备工具。
2、为犯罪创造条件为犯罪创造条件是指除为犯罪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全部准备活动,如踩点、跟踪、了解、掌握犯罪对象的活动规律,确定最佳地点和最佳时间,筹集资金、学习攀登、搏斗、诱骗等技巧,均属为犯罪创造条件。
预备犯罪只是犯罪的准备工作,犯罪行为事实上并未实际发生,侵害行为和后果还没有产生。
对此,刑法认为犯罪预备也是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可以比照犯罪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是犯罪预备。
如为了盗窃而准备钥匙,排除实施犯罪行为的障碍等.应当根据预备的程度和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程度等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犯罪既遂予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止的自动性是犯罪中止的本质特征,也是它与预备犯、犯罪未遂区别的标志。
预备犯、未遂犯也属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但是它们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由而未得逞的。
即不是出于犯罪分子本人意愿,而是由难以克服的外部障碍造成的。
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实施犯罪,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害,但对社会是存在着显而易见的潜在危害的,如不加以制止和惩罚,无疑最终会导致犯罪的实施,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害。
如果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了危害的,属于犯罪,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犯罪预备只是处于预备阶段,没有实行,一般来说没有造成任何的损害,但是这种行为,这种意图是非法的,到时候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处罚,有可能情节较轻的会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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