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刀伤后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首先要选择确定在哪间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再出具委托鉴定申请书。二、人身损害程度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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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产生活中,虽然事出非我们本身所愿,但仍然可能会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有可能从语言层面上升到肢体冲突。一旦发生肢体冲突,可能就会出现伤者,刀是日常生活中常用工具,所以刀伤也算是比较常见的伤情,也是司法鉴定最常进行鉴定的伤情。那么,刀伤司法鉴定怎么做呢,今天,让我们来看一看进行司法鉴定的流程。
一、需要进行鉴定的情形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
二、鉴定的委托
1、案件主办单位为鉴定委托的主体。
2、委托单位应审查被鉴定人提供的病历资料真实性,并在病历资料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3、委托单位必须经过认真调查确认当事人存在被伤害的客观事实,才能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三、鉴定的受理
1、被鉴定人必须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病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如X片、CT、MRI片等)、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由委托单位办案人陪同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2、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法医应及时予以受理、检验。
3、经检查,认为提供的病历资料不齐全或尚需到医疗部门进行其他检查的,委托单位应负责督促当事人及时进行相关的检查并收集、提供完整必须的病历资料。
四、不予受理的情形
1、因当事人材料不全、拒绝提供鉴定所需完整病历资料或进一步检查的,法医有权拒绝受理。
2、办案单位没有开具委托书并提供鉴定所需完整材料的,法医不能正式受理,且不能出具正式鉴定文书。
五、鉴定的依据
法医伤情鉴定依据的标准为“两部两院”颁布实施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GA/T 146-1996),《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释义》、《人体损伤程度司法鉴定指南》及法医学教科书可作为作出鉴定结论重要的参考依据。
六、鉴定时限
1、对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3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意见。
2、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意见。
3、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意见。
七、鉴定意见
1、鉴定人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
2、鉴定意见应当载明委托人、委托鉴定的事项、提交鉴定的相关材料、鉴定的时间、依据和结论性意见等内容,并由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3、通过分析得出鉴定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过程的说明。
4、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八、鉴定人
1、鉴定人对鉴定意见负责,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2、多人参加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3、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九、鉴定意见的领取
办案人要及时领取鉴定意见和所提供的医院诊治及案件相关材料,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或者和鉴定机构协商后由鉴定机构邮寄送达其鉴定意见。
十、鉴定意见的审查与告知
1、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2、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与他人发生冲突在所难免,但在发生冲突时一定要保持理智,不能轻易发生肢体冲突,要时刻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刀伤司法鉴定怎么做是司法鉴定中很简单的一件事,但刀伤带来的危险或轻或重都是存在的,希望大家不要用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