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人民法院判刑可以减刑,只要符合《刑法》当中所规定的减刑的条件,完全是可以的。因为《刑法》第78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可以判处管制,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的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确实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刑。
一、经过人民法院判刑可以减刑吗?
判刑的人可以减刑,只要符合减刑的条件。
减刑的条件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
职务犯罪等三类罪犯判死缓入狱后,减刑后的最低刑期不少于22年。
二、减刑的对象条件是什么?
1、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2、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依照我国刑法第78条之规定,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3、在其他刑罚执行中,也存在减轻的问题,例如死缓减刑。
4、罚金刑在执行中也涉及减轻的问题。但这种罚金的减轻不是因为受刑人有悔改或立功表现,而是依据其实际的负担能力而采取的变通的执行措施。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经过人民法院定罪量刑之后,那么就可以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有罪的,比如说被判处有期徒刑,那么在监狱执行的过程当中,如果符合《刑法》第78条当中所规定的减刑条件,那么完全是可以对此适用减刑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按照《刑法》规定还是应当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