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畴,《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哪些属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哪些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2、明确是否存在犯罪的事实。3、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1、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畴,《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哪些属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哪些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
当然对于我们普通百姓发生的刑事案件,绝大部分都是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除此之外,还需要明确由哪个公安机关管辖,比如本来在A省被盗窃了,跑到B省的公安机关报案,除非是逃窜盗窃犯跑到B省销赃等,那么其才有管辖的权限。
2、明确是否存在犯罪的事实。
跑去立案一定是存在着违法犯罪的事实,需要审查的。不是我们嘴说有犯罪事实那就是有,还需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出示证据材料的。比如自己被诈骗,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等有这些证据,数额达到立案标准才能够立案。
3、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常见的自己被骗了500元,跑去报案要求警察叔叔立案,但是经过查明犯罪嫌疑人仅仅针对自己实行诈骗,不存在多人诈骗的,而且数额没有达到立案标准的,那么一般会认定为民事案件,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