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孕妇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坐牢。
一、孕妇取保候审期间算坐牢吗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孕妇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坐牢。
生病、怀孕等特殊情况,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届满后就要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审查起诉,一般被取保候审的人会判处矫情的刑罚,如拘役或者管制,严重点不过有期徒刑缓刑,缓刑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了,所以就不存在坐牢的问题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流程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并告知申请人,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由公安机关执行,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字或盖章,告知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