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强奸罪判刑是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刑的,没有说一定要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要是未成年人强奸判几年
未成年犯强奸罪判刑是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刑的,没有说一定要判多少年。
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由上我们可知,未成年犯强奸罪的会受到刑事制裁,但是考虑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判几年。
二、未成年人犯强奸罪的量刑考虑
1、对未成年人的强奸案要有整体把握,即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量刑上,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未成年人强奸案件应当依法考虑的法定情节有初犯、自首、立功、从犯、胁从犯、未遂、预备犯、中止犯等。
应当将法定情节作为确定量刑幅度的主要依据,再考虑酌定情节。
既不能将法定情节作为唯一的量刑标准,忽视酌定情节,也不能强化酌定情节而弱化法定情节,应该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终合考虑。
3、衡量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要同时构成三个要件,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法当罚性。
如双方是恋人关系或其他关系发生了性行为,没有强迫,完全是出于自愿,对于这样的越轨行为,只能通过道德手段加以纠正。
强奸罪是一种很重的罪行,很多人以为未成年犯罪是不用受到处罚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因为我国的法律已经规定了: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