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服刑可以减刑,不过减刑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比如犯罪分子在看守所服刑期间认真的接受教育改造,有立功表现或者有悔改表现。而且减刑需要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未经法院审理之前看守所没有减刑的权利。
一、在看守所服刑可以减刑吗?
在看守所服刑期间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减刑,例如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服刑期间减刑的流程有哪些?
1、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2、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3、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三、减刑和假释的区别有哪些?
1、对象不同。
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
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
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
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按《刑法》第69条规定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
一般情况下犯罪分子都是在监狱服刑的,但是犯罪分子被羁押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所以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实际服刑的时间低于6个月,可以在看守所服刑。只要犯罪分子不是被判处的死刑立即执行,满足法定条件的话在看守所服刑可以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