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司法鉴定申请的条件和程序

政治法律2023-08-06 08:09:24

保外就医司法鉴定申请的条件和程序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2、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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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无疑是一种比较严厉的处罚,那么受到刑法处罚是不是就意味着会失去所有的人身权利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即使受到了刑法处罚,有的权利却依然享有,比如受到徒刑的罪犯依然享有生命健康权,当他们身患严重疾病等也有获得治疗的权利。今天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关于服刑人员如果身患重病进行保外就医司法鉴定申请的条件及程序。

一、保外就医的条件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对累犯、惯犯、反革命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二、申请程序

1、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罪犯及其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罪犯保外就医申请书》,经分监区集体研究,上报监区审核,监区审核同意后,由分监区带罪犯到监狱医院进行医疗鉴定。对患精神病、艾滋病、职业病等疾病的,根据云南省政府(云政复[1998]138号文件),应到指定的医院鉴定。经医疗鉴定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监区召开会议研究,监狱狱政管理处应派员参加,并请驻监检察室和纪委的同志列席参加,经监区会议同意后,让具保人签订具保书。

2、医疗鉴定的诊断结论证明应由医院的二名以上主治医师和业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医疗鉴定的证明材料应包含医疗主观证明、客观检查、化验等材料以及相关的病历复印件。

3、经鉴定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可将《保外就医审批表》和医疗鉴定结论连同其它证明材料,报监狱狱政管理处审查。

4、监狱狱政处审查后,呈报《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医疗鉴定和《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等材料,经监狱分管领导和监狱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同意后报省监狱管理局审批,批准后填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由具保人将罪犯取保回家。居住地在红河州范围内的,由监狱派警察送到当地公安机关并办理相关手续。

通过以上保外就医司法鉴定申请的条件及程序的主要内容我们发现,对于服刑人员保外就医的申请我国法律给出了严格的限制规定,这样做既是为了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保障人权(即使监狱服刑人员也享有生命健康权),又不能使犯罪分子有空子可钻,在犯罪时抱有侥幸心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读法黄冈律师!


本文标签: 司法鉴定  刑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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